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经法官主持调解,原告宋雪(化名)与被告李帅(化名)达成离婚协议,被告李帅对自己欲持刀行凶的荒唐行为惭愧不已,不住道歉。
宋雪李帅二人于2005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2007年,被告李帅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两年。2009年9月李帅出狱后,捕风捉影听闻宋雪与一外地男子有染,遂感到伤心痛苦、情绪激动、不能自控,多次对原告谩骂殴打。无法忍受的宋雪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与李帅离婚。
承办法官向李帅送达了诉状及开庭传票,但李帅在开庭时未能到庭参加庭审,并多次到宋雪娘家找宋雪,持刀扬言要与宋雪同归于尽。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对李帅进行了耐心开导、批评教育,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母亲沟通,了解情况。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至此,防止了一起悲剧的发生,被婚姻折磨的原被告也终于获得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