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身患有癫痫重病的被害人赵丽,在病发之时,不仅未得到刘军的及时救助,反而趁赵丽毫无招架之力之时,将其强行奸淫,最终法律严惩了这位丧心病狂的被告人。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军有期徒刑四年。
2009年4月6日早上7时许,被告人刘军听店内员工说赵丽浑身抽动、口吐白沫,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便到其经营的灵宝市豫灵镇某美容美发店三楼的女员工宿舍察看,后趁宿舍无人之机,将尚未清醒的赵丽强奸。2009年4月24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刘军和赵丽又到灵宝市豫灵镇某公司家属院一号楼某单元楼的家中打扫卫生,期间,刘军故意将音响的声音放大,将赵丽按在客厅的沙发上强奸。经灵宝市金城医院检查:赵丽处女膜三、八、十二点处陈旧性裂伤。经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赵丽即往患癫痫三年,经常服药治疗,仍间断大发作。被告人刘军经河南省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刑事诉讼精神病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1、脑外伤所致人格改变。2、限制责任能力。该鉴定机构对上述鉴定结论的解释说明:即被告人刘军在产生违法行为时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军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军犯强奸罪罪名成立,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军犯罪时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