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家住灵宝市函谷关镇稠桑村的马某等五名村民将发财梦做到了从自家门前经过的客运铁路专线上。在他们眼中,工地里的各个工具都是宝贝,偷到什么都能发一笔横财。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进行判决,马某等四人以盗窃罪都被单处罚金1800元。
2009年1月10日11时30分左右,被告人马某、王某、许某、黄某伙同白某(已判决)在灵宝市函谷关镇稠桑村中铁三局桥隧公司六队三号斜井工地,将工地配电室门口的手扶铁梯盗走,后因被追赶,五人将铁梯丢弃于工地外路边沟内。现铁梯已追还被害人。经评估,被盗铁梯价值944元。案发后,马某、许某、黄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王某、许某、黄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马某、许某、黄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