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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学无术两青年 轮奸少女坐监牢
作者:葛旭  发布时间:2010-01-12 14:41:4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家住灵宝豫灵镇的张超与刘刚,自初中毕业后就在家中务农,不学无术的两人受心中邪念的驱使,图谋不轨,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少女张娜的身上,大错已铸,悔恨已晚。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超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强奸罪判处刘刚有期徒刑八年。

  2009年7月8日下午,被告人张超和刘刚经预谋后,张超电话联系,二人从灵宝市五亩街上将张娜(14岁)带到灵宝市区一同玩耍、吃饭,三人到灵宝市新区涧东“吉祥旅馆”,张超出面登记了205房间,进房间后,张超将房门关上,强行将张娜的衣服脱掉,将张娜压在房间床上实施强奸,张超外出买东西离开后,被告人刘刚亦在房间内采取暴力手段将张娜强奸。被告人张超买来避孕药和避孕套等,让张娜将一片避孕药吃下,三人在房间内一起打扑克牌。晚上及次日凌晨,被告人张超、刘刚先后多次对被害人张娜实施了轮奸。次日,张超让张娜从旅社取走房间押金10元钱坐车回家。2009年7月10日,被害人张娜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2009年7月15日被告人刘刚归案后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协助公安人员抓获同案犯张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超、刘刚结伙强行轮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超、刘刚犯强奸罪的罪名成立,均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刚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李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