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幼童发热家长隐瞒,临床死亡谁应担责?
作者:陈刚文 葛旭  发布时间:2009-12-14 17:21:21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对待自己幼小的孩子,家长更应关爱备至,不曾想,张华夫妇不仅未带已经发热的孩子到医院及时救治,反而对某幼儿园的老师隐瞒病情,私自交给老师一些药物,并将半托转为全托.当晚,孩子出现抽搐症状,第二日中午,孩子临床死亡。痛失爱子的张华夫妇将开办幼儿园的焦某告上法庭,指责其未尽监护责任。近日,灵宝法院以焦某在看护张华夫妇的孩子方面有欠当之处判决被告焦某补偿张华夫妇经济损失25000元。

  2009年4月,原告张华之女张雨到被告开办的位于尚家湾村市场的某幼儿园入半托。张雨于5月23日在家发热,于5月25日早上被其母亲送到该幼儿园,其母亲向幼儿园缴纳学费300元输全托手续并随后并随后交给张雨所在的小班杨老师感冒消炎解热止咳药1袋等药物并讲张雨有点咳嗽。此后老师给张雨吃了其母亲拿的药。当天张雨寄宿在幼儿园,晚上12时多,老师发现张雨有抽搐症状,被告即将张雨送往故县卫生院,并与张雨母亲留的电话联系张华夫妇,但电话已停机,同时被告派人找张华夫妇。故县卫生院医生对张雨进行了治疗,26日早上6时多张雨姨夫到卫生院。不久卫生院通知转院,张华夫妇和张雨姨夫一起将张雨抬上救护车送往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10时多,张华夫妇来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后表示放弃治疗,11时20分医院停止抢救,宣告张雨临床死亡。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死亡记录一栏注明:患儿以“间断发热4天,抽搐2次”为代诉,张雨死亡诊断为急性病毒性脑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其开办的幼儿园发现张雨抽搐症状后,将张雨送往医院救治,并积极与张华夫妇联系,张雨因患急性脑炎经抢救、其家长放弃治疗经宣告临床死亡,被告的上述行为不排除在看护原告孩子方面有欠当之处,现张雨已死亡,对原告造成了巨大伤害,应酌定予以补偿。但张雨办理全托手续前在家已发热多天,其母亲所留的电话停机致使错失救治时机,因此张华夫妇对张雨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李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