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12月1日,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郅老汉清晨就从家赶到灵宝市人民法院,亲自将一封大红的感谢信张贴在了法院大门的外墙之上,以此来表达对灵宝法院刑庭女法官张晓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谢和敬意。
郅老汉是灵宝函谷关镇某村村民,其老伴李某今年夏季不幸遭遇车祸去世,随后,交通肇事人刘某某因与郅老汉达成14万元的赔偿协议被取保候审,侦查机关的卷宗中也显示,郅老汉已在公安机关的制式收条上签收到了14万元。灵宝法院张晓红法官承办该起交通肇事案后,仔细阅读卷宗,查找不明之处,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传唤被害人家属郅老汉向其核实有关情况,告知其仍然享有附带民事起诉权。此时,郅老汉才说出了实情,原来郅老汉因年龄大又不懂法,轻意听信了被告人的许诺,在侦查机关的收条上签了字,实际上被告人在过去几个月并未偿还任何款项。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晓红法官又传唤了被告人,被告人此时仍以家庭状况差为借口不肯偿还该笔赔偿款,张晓红法官立即向本院领导汇报该案情况,并决定对被告人解除取保候审,予以逮捕。随后,张晓红法官在刘某某逮捕后的一个星期内,通过多次做被告人的家属的思想工作,及时将14.2万元交到了郅老汉的手中,接到钱的郅老汉老泪纵横,说:“要不是您,这个钱我肯定是要不回来了,我一辈子都感激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