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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盗窃总动员 法不容情皆进监
作者:张晓红  发布时间:2009-11-05 09:07:42 打印 字号: | |
  快速致富有妙方,一家三口齐盗窃。11月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全家结伙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翠翠、罗大虎、罗小虎三个月拘役到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刑法,并各处罚金5000元。

  王翠翠及其丈夫罗大虎、儿子罗小虎均系灵宝市豫灵镇农民,2008年10月5日晚上7时许,三人结伙经预谋后拉着架子车到郑西高铁豫灵段施工工地盗窃钢制支撑横板方行件六个、槽行件五个。经灵宝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2718元。案发后赃物已追回退还被害单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翠翠、罗大虎、罗小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