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充分发挥与基层司法所的联动调解功能,与豫灵镇司法所共同努力,仅用两天时间便成功调解一起扣车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9年7月,郭某为臧某的女儿说媒,并已订婚,其后因结婚彩礼等问题男女双方发生争执,2009年10月9日,臧某将郭某的汽车扣住,要求郭某解决其女儿婚事。郭某几次找臧某协商均未成功,遂于10月13日以扣车为由将臧某诉至法院。故县法庭受理后,当即电话通知臧某应诉,但臧某嫌丢人,不愿到法庭应诉。故县法庭刘振华庭长在调查中了解到臧某曾因该纠纷到豫灵镇司法所进行咨询,遂电话与豫灵镇司法所所长联系,详细说明该案情况,提出由司法所对该案进行调解,并对案件具体调解方法及技巧予以指导。2009年10月14日下午,在豫灵镇司法所王建敏所长的耐心劝说下,郭某与臧某愉快的达成了协议,郭某到法庭撤回了对该案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