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审判的生命线,决定着法院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形象性的大问题。赋予法官以权力,能够充分发挥法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更好地行使职责。但给法官权力,就要对法官履行职务进行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使他们慎用权利,正确用权,公正司法。同时针对目前部分法官无视法律,把执法当儿戏,把执法当成他们获取利益的工具,根本不按立法精神执法,不按法律规定办事。办案无人监管,案卷无人问津,使部分办案人员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违法办案、错案及有瑕疵案件纷纷归档。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原承办人是否有过错无人说句公道话。优秀者得不到表彰,违法办案、办错案、办瑕疵案者不受批评。出现是非不清,赏罚不明。贪者兴盛,贤者寒心。正义无以交待,公正不得安慰的局面。案件质量的重要性不是靠领导每次在大会上吆喝就能办到的,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障和实现。古人曰:“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论长短则得,以法教治民则安”。制度对于人治来说具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稳定性和持久性。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
一、建立案件质量监督体系。
1、确立案件质量监督标准。
做工首先要立标,进行质量监督,就要树立一个标尺。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首当其冲。对所有案件分别从实体、程序、文书及卷宗四个方面进行评查。实体应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关系定性,法律适用及处理结果方面评查。程序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法律文书送达、庭审方面评查。文书从叙事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全面、判决结论是否正确方面评查。卷宗从材料是否齐全、正副卷是否分立方面评查。对案结事了,当即执行,卷中有执行手续的案件酌情加分。制定裁判文书质量监督规定,从法律关系定性是否准确,叙事是否清楚,认定事实是否有据,论理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全面准确,判决主文是否明确具有可执行性,格式是否齐备,是否有错别漏字七个方面进行详细评查。
2、确定案件质量监督方法。
对所有案件归档前普遍评查,每月对各业务庭交卷进行常规抽查,并逐案登记造册。
对发回重审、改制案件制定发回重审、改制案件质量监督规定,对发回重审、改判详细评查,一案一表。分析发回重审、改判的原因,分清过错责任的承担。业务庭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并进行讲评,承办人要写出问题案件分析报告,互相讨论,达到共同提高。
对上诉案件制定上诉案件质量监督规定,上诉案件向上级法院移送卷宗前先评查。对评查无问题的案件向上级法院移送。有问题案件说服当事人撤回上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并将案件提交院长,由院长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改判。减少上诉上访,减轻当事人诉累。
3 、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施行办法,对因过失导致案件程序违法或事实严重不清,认定事实错误,法律关系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造成裁判结论错误或严重失当被发回重审、改判等四种情况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对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认识有分歧,二审出现新证据、新情况而改变原裁判的,不追究执法过错。还应规定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会议庭成员、审委会委员对导致错误的意见负责的责任承担原则以及执法过错的种类和追究的程序与步骤。
二、强化对案件质量全面、动态监督。
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被新闻媒体做负面报道的案件,严重超审限及执行期限的案件和领导督查督办要结果的案件应制定重点案件质量全面动态监督规定,对此类案件实行立案监督,防止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强化庭审执行过程,强化合议庭职能作用的监督和强化法律文书质量监督。用好调卷权、独立评查权、调查询问权和建议权。审监庭在接到当事人反映后,认为某一具体案件在立案上存在应立不立或不应立而立,审理不公或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时,有权调卷,向相关部门调取案卷评查。审监庭评查案件只对评查结果负责,不受上级领导和承办人等人情因素干扰。对具体问题有必要了解情况时,可以向相关人员调查询问。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监庭可以督促整改。对督促整顿无效者,有权向相关庭室及承办人发出审监建议。各相关业务庭及承办人对审监建议有异议,应当在三日内书面向审监庭提出。审监庭将异议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建议是否执行。若建议应当执行,审监庭向相关业务庭及承办人发出纠错通知,限期纠正。并将纠错通知报监察室。
三、重在落实,敢于问责。
好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首先对普遍评查、常规抽查情况定期通报。横向通报到案件数量、案件处理结果、案件类别,纵向通报到每个业务庭、每个案件、每个承办人。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共同分析,找出发回、改判原因。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通报,分别对案件实体、程序、裁判文书、卷宗得分情况进行通报,真正使同志们有所收获,得到提高。对裁判文书、上诉案件、重点动态监督案件专项通报,分析问题的根源,找出解决的方法。以树立法院尊严,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将案件质量监督同绩效考评相结合。将各业务庭个案评查绩效考评满分定为一定分值,常规抽查及其他评查个案平均得分按一定比例折分,再将各业务庭发回重审、改判个案评查平均得分按一定比例折分,两项分数相加就是该业务庭个案评查绩效考评得分。该分值将作为各业务庭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年底统一评比。
最后,对应追究执法过错的,坚决追究。根据行为人行为和后果,对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对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调离岗位。真正使制度落到实处,效果得到巩固,同志们得到保护。
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质量管理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为提高案件质量,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最终目标,不断探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