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来了两位特殊的当事人,灵宝阳店镇官庄原村的杨某带着其九岁的女儿来到法庭庭,要求断绝父女关系。法官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劝说父女两人两人,最终二人高兴地离开法庭。
今年9月份,杨某将自己九岁的女儿从农村小学转到灵宝市第一小学就读,因为女儿一时不能适应新学校的环境,杨某的妻子便到学校陪伴其女儿一起读书,但是这个星期孩子说什么也不肯自己去上学,杨某实在拿女儿没办法,就想着把女儿顺便带到法庭吓唬一下。
看着躲在父亲身后泪流满面的女儿,法庭工作人员并没有把父女俩拒之门外,而是耐心地和杨某的女儿聊天,了解孩子的内心想法,并加以劝导,法庭同时也对杨某的做法提出了批评,最终杨某的女儿终于笑逐颜开,答应父亲好好上学。杨某紧紧握住法庭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