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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调离婚案 夫妻破镜得重圆
作者:张磊 齐国章  发布时间:2009-04-16 09:04:5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有了每个家庭的幸福,才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国家的兴旺。4月7日,一对濒临婚姻危机的夫妻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本来决意离婚的妻子侯某和丈夫索某重归于好,回到自己家中。

  在原告侯某诉被告索某离婚一案中, 双方系同镇村民,经人介绍后于2006年喜结连理,然而婚后却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加之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较差,始终未能培养感情,经常吵闹。 2007年11月19日随着女儿的出世,双方的矛盾也没有得到化解,在原告没有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对女儿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被告对原告的生活状况也不予理睬,致使原告精神受到极大伤害,感到心灰意冷,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索某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两夫妻之间并没有大的裂痕,都未对婚姻完全失去信心,尚有和解的希望。于是,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劝导侯某念及夫妻感情,多从孩子的角度着想,多想想丈夫的长处,另一方面又为被告索某“指点迷津”,教育索某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乃夫妻相处之道。经过法官春风化雨般的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被法官打动,侯某放弃了离婚主张,并递交撤诉申请书,要求撤回与其丈夫索某离婚的诉讼请求。至此,原本打算劳燕分飞的两人终于和好如初,夫妻双双把家还。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