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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年吞苦果 抢劫五元落法网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9-03-06 08:30:11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五元钱,在许多人的眼里也许只是一个小数目,然而对于花季少年小川来说,却因抢了五元钱使他的人生转了一个弯,并为此付出了青春的代价。2月2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小川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发时年仅15岁的小川是灵宝市阳平镇某村农民。2007年10月14日晚12时许,李某(已判决)提出抢劫犯意,与被告人小川预谋后,二人窜至灵宝市阳平镇汽车站一网吧。小川以有人找为名,将正在上网的被害人冯某骗出网吧,李单单在网吧附近对冯某进行威胁、恐吓,让冯某将钱拿出来,冯某反抗不从,李单单让小川帮忙,被告人小川遂上前对冯某进行殴打,李单单又持刀对冯某进行威胁后,二人抢走冯某现金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川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小川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法院依法做出如上判决。(以上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