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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矿石已违法 顺手牵羊更可耻
作者:葛旭  发布时间:2009-02-25 09:29:2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八名犯罪分子夜间结伙盗窃金矿石,临走时,更是顺手牵羊将采矿洞内的电钻机偷走,然而,罪责难逃,他们终究还是要为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付出代价,2009年2月23日灵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谢发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000元。

  2008年6月18日下午,被告人谢发江伙同朱加洪、谢发兵、凌发和、王建华、凌瑞成、唐照恒(以上六人已判决)及谢发学(另案处理)经过预谋盗窃后,于当天晚上携带电灯、蛇皮袋等工具坐车到灵宝市金源公司第五分公司朱阳镇樊岔矿区1580坑口,盗窃金矿石299公斤,临走时,凌发和还将采矿洞内一个电钻机偷走。经评估,被盗金矿石价值13530元,被盗电钻机价值5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发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共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谢发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且赃物均已追退,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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