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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竟生是非 冲动酿成苦果
作者:葛旭  发布时间:2009-02-06 08:33:1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本是受人挑畔,如果处理得宜,人们会谴责挑畔的一方,但是姚某却并未周全考虑,反而意气用事,挥刀砍向对方,等待他的则是法律的制裁。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被告人姚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8年7月6日早上,关某到灵宝市新灵西街麦克汉姆餐厅后,发现被告人姚某正与其前妻黄某聊天,关某便上前与被告人姚某发生争执,被人挑畔的姚某一时冲动,当即便持菜刀将关某砍伤。经鉴定,被害人关某的头后枕部有一创口长7CM,左前臂有一创口10.5CM,其伤情评定为轻伤。案件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关某以要求被告人姚某赔偿其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9年1月6日,被告人姚某的家属与被害人关某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赔偿关某各项经济损失20000元,关某因此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姚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国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