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在短短的一个月,年仅20岁的被告人曲比石介就入室盗窃多达五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猖獗的作案最终以他的锒铛入狱而告终。1月6日,灵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曲比石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曲比石介于2008年5月,先后5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攀爬阳台的方式进入被害人李某等5户家属楼内,盗得现金、手机、电脑、复读机等物品,价值4029元。由于犯罪屡屡得手,后期的犯罪间歇甚至缩短为1天,这种以居于较高楼层的住户为主要目标,手法娴熟的作案最终被公安机关所破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曲比石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均采用爬阳台进入他人家属楼的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严惩,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