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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网资去抢劫 少年获刑方悔迟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9-01-09 08:57:2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两名稚气未脱的少年,迷恋网络而成为“网迷”,只因无钱上网,竟然采用殴打的恶劣手段抢劫路人。1月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贝判处被告人王平、被告人古杰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案发时二被告均不满16岁。2008年5月24日11时许,被告人王平、古杰窜至灵宝市豫灵街,因无钱在网吧玩耍,被告人王平向被告人古杰提出抢劫,后二人在豫灵街中州路亚秀宾馆附近发现女青年鲍某一人在路上行走,对鲍某殴打,将其一部金鹏牌黑色直板手机抢走。二人在逃窜途中,被告人古杰被抓获,后被告人古杰协助公安机关将同案犯王平抓获。经评估,该手机价值711元,案发后追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平、古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王平、古杰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被告人古杰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情节,且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酌情从轻做出如上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