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因贪恋钱财,竟然胆大妄为,“掘地三尺”,将埋藏在地下的珍贵文物盗走。12月1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董战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现年39岁的董战章是灵宝市川口乡某村的农民。2002年秋天的一天晚上,董某(已判决)提出盗墓犯意,与被告人董战章以及董某某、王某(二人已判决)、董某民(另案处理)预谋后,五人携带探锥窜至灵宝市川口乡三圣村东坡组王随义地里探到古墓一座。次日晚,五人携带铁锨、蛇皮袋等作案工具轮流挖土、吊土,将该古墓葬挖掘,盗得灰瓦罐两个(扔弃)。经鉴定,该古墓葬为西汉早期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和学术研究价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战章伙同他人,以盗取文物为目的,非法挖掘具有历史和学术研究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董战章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