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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精粉内寻财源 监守自盗蹲大牢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8-12-02 08:01:59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盗窃硫精粉高达140万余吨,这伙监守自盗者最终逃不过法眼。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张文国有期徒刑七年;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邦卓、被告人郓伟帅有期徒刑各六年。

  2008年4月中旬,被告人张文国窜至灵宝市金源晨光有限责任公司硫铁分矿朱阳镇辛店中转站,发现该中转站有硫精粉,便多次联系在中转站看护硫精粉的灵宝市金源晨光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即被告人王邦卓,向其提出盗窃犯意,并勾结中转站的装载车司机,等其提供消息后共同实施盗窃。2008年4月29日,当公司安排王邦卓到硫铁分矿矿部调运精粉时,被告人王邦卓不履行看护职责,致使中转站无人看护。并于次日通过其妹王某将中转站无人看护的消息告知给被张文国,张文国及全国英(另案处理)付给在辛店中转站驾驶装载车的司机即被告人郓伟帅3000元后,勾结郓伟帅用装载车为其装硫精粉,盗走硫精粉142.39吨。张文国及全国英将所盗硫精粉销赃得款103300元,案发后,从被告人张文国处追回赃款7450元,从被告人郓伟帅处追回赃款3000元,共计10450元,退还被害单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邦卓身为国有企业人员、被告人郓伟帅身为公司聘用人员,分别利用其管理、经手公司财物的职务之便,受被告人张文国勾结,共同盗窃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且被告人张文国从金源晨光公司硫铁分矿辛店中转站一次盗走硫精粉140余吨,是因其勾结了被告人王邦卓、郓伟帅,利用被告人王邦卓看护硫精粉、被告人郓伟帅经手装载硫精粉的职务便利共同实施而得逞,其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