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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莽女替父出气 打医生触犯刑律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8-11-18 10:06:3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因父亲与一诊所医生发生口角,做女儿的不但不加阻止,反而“巾帼不让须眉”,唆使他人殴打医生及其家人,11月1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小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现年31岁的张小丽是灵宝市豫灵镇某村农民。2007年6月28日9时许,张小丽的父亲常某到灵宝市豫灵镇西某诊所装牙套,因牙套质量问题常某与医生杨瑞发生口角引起撕扯。常某出诊所后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张小丽。被告人张小丽遂伙同姚某、杨某、卢某、孙某窜到诊所将杨瑞的儿子杨波及妻子焦荣打伤。经法医鉴定,焦荣的伤情为轻微伤。当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张小丽在灵宝市豫灵镇卫生院门诊楼遇到杨瑞,遂唆使两名男青年(姓名、住址不祥)上前对杨瑞拳打脚踢,将杨瑞打伤后,两名男青年又在医院走廊上对杨波进行殴打后逃窜。经法医鉴定,杨瑞伤情为轻伤。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小丽自愿赔偿了被害人杨瑞经济损失39000元。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小丽指使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小丽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法院酌情从轻作出如上处罚。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