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不劳而获也许非常有诱惑力,但很快就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候青革和被告人候江滨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各处罚金3500元。
今年30岁的候青革与候江滨均是灵宝市函谷关镇某村的农民。2008年5月17日22时许,候青革与候江滨经预谋后从中铁三局桥隧公司第六工程队2号斜井工地趁无人注意之机将一台凯尔达电焊机偷走,后二人将电焊机转移到候江滨开办的饭店内,又将所盗电焊机转移到灵宝市八一路一修理部要求检查、修理,准备销售。2008年6月10日,被告人候青革到灵宝市公安局函谷关派出所投案,后又逃离派出所。2008年6月13日,被告人候江滨及候青革的家属将所盗电焊机退还给被害单位中铁三局桥隧公司第六工程队。经评估,该电焊机价值1957元。2008年8月8日公安人员在沈阳市中山路碧海蓝天网吧将被告人候青革抓获。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候青革、候江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候青革、候江滨归案后自愿认罪,且赃物在归案前已退还给被害单位,故法院依法从轻作出如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