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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生邪念 不思悔改又入监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8-11-12 09:08:2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曾因强奸罪和抢劫罪两次锒铛入狱,然而被宽大处理,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轩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6岁的杨轩是灵宝市焦村镇某村的一位农民, 2002年6月29日晚上,雷伟伟、王洛宁、袁海卫(三人已判刑)窜至灵宝市体育馆,拦截被害人何龙波要钱,何龙波称其无钱,雷伟伟即将何龙波一部“诺基亚8810”型手机抢走。何龙波追至体育馆北门口向雷伟伟讨要手机时,被告人杨轩伙同雷伟伟、袁海卫、王洛宁对何龙波拳打脚踢,将何龙波的手机抢走后逃离,后雷伟伟将该手机销赃得款350元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轩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予以惩处。被告人杨轩在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