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猥亵幼女着实禽兽 领刑受罚实属活该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08-10-22 14:46:44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竟然丧尽天良,将魔爪伸向年仅6岁的幼女,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张景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小灵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916元。

  被告人张景,现年41岁,在灵宝市西阎乡计生办工作,2008年7月22日上午,被告人张景等人到灵宝市西闫乡干头村一组李艳家中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督促李艳交纳超生罚款。被告人张景趁李艳出去寻钱之机,心生邪念,先后几次对李艳六岁的女儿进行猥亵。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景猥亵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给予惩处。被告人张景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遂法院依法做出如上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