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提起信访,尤其是涉法涉诉信访,许多人,特别是行政司法人员都会感到头疼。信访使他们疲于应付,精疲力尽,已严重影响了行政及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并且目前信访不断增多,出现剧增的趋势是一个事实,尤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我们当前紧迫且重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部分群众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的大事,必须尽快更好的解决。
涉法涉诉信访就是对涉及法律的事实及对公安机关的受理、处罚、侦查,检察机关的逮捕?起诉?不起诉,法院的审判执行等以及司法人员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等不服,不经过法律程序而信访和已经经过法律程序仍信访的行为。涉法涉诉信访的产生离不开社会转型时期各阶层各利益主体之间权利利益的矛盾,离不开当前社会风气?制约运行机制司法行政人员素质与群众要求之间的矛盾。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1.司法权威还不足以让群众信服。由于司法机关的干部调配?使用归政府下设的人事局和组织部门管理,工资?经费等拨付归政府部门的财政局主管,房产属政府专门管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等主要命脉都掌控在政府手中,司法机关要生存就得看政府的眼色行事,司法机关变成了政府手中的一根棍棒,老百姓遇到问题不相信法律,而迷信权力,相信权力大于法律,大部分人就选择了信访之路,以寻求权力的帮助。这是涉法涉诉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绝大多数涉法涉诉信访的原因。
2.司法干警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司法不公现象让群众对司法机关产生不满。由于司法干警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等参差不齐,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导致群众对司法机关望而生畏,怯而止步,转而走上信访之路,希望得到一线光明,问题能直接得到解决。
3.司法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对违法违纪及过失造成错案人员不能及时追究和处理,没有把问题解决在办案人员手中,解决在基层,致使群众信访。
4.由于偏远农村或无文化群众不懂法不学法,对事实和法律产生认识上的偏差,造成无意信访。这只是少数。只要向他们讲清法律和政策,自会息诉罢访。
5.极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无理无法缠访,故意以信访为名冲击国家机关,搅扰社会秩序。
至于说群众没有钱,打不起官司而信访的更是极少数。现在诉讼费标准已大幅度降低,对因生活困难?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赡养费等案件可以减缓免交诉讼费并有相关司法援助规定。
针对以上涉法涉诉信访产生原因,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做好以下工作:
1、正确认识涉法涉诉信访,以客观公正理智的态度对待涉法涉诉信访。一提起信访,人们往往和那些撒泼耍赖的无理缠访者等同起来。其实信访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司法机关的一种监督。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控告?言论及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力,莫说是涉法涉诉,对一切国家管理活动都有监督参与的权力。我们各级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过错缺点和不足之处,都可以从信访中表现出来。它有利于我们补救过错,改正缺点,弥补不足,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执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2、确立司法机关在制约下的相对独立的地位,强化合议庭及办案人员在案件处理上的独立性。各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程序办事,不能违法干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行政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决不能迫于压力和威胁而帮助违法乱序者致法律及程序于“不仁不义”之地,更不能掏钱买平安等。不该行政机关及各级领导管的,行政机关及领导莫再揽权盲目指挥。这是依法治国,实现有序信访最重要得一条。
3、在基层建立监督解决信访问题的机制,所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由政法委监督并交给各相关司法机关负责,最终在承办人手中解决。对解决的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都要总结得失,明确责任,并向全社会公布案情及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4、对司法人员加强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规定每周学习日制度,组织学习政治、学习法律、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素质队伍。
5、加强解释法律工作,做到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将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作为办案的一项制度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始终,使当事人赢得有理,败得明白,胜败皆服。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法律深入人心,使群众将自觉遵守法律当成一种习惯。鼓励守法者,打击孤立违法者。
6、加大追究处理司法人员及无理缠访者的力度,该检查作检查,该处分给处分,应拘留必拘留,当劳动教养要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警示大家,使司法人员和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真正从根本源头上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只有这样,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才能有序地进行,才能真正作为司法活动的辅助与补充制度,同司法制度一起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