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算来,从1983年毕业分配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至今,今年44岁的民二庭庭长进占魁已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二十五个年头。他从一名书记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成为一名足智多谋的老审判员,先后在焦村法庭、民事庭、民二庭担任庭长。他视审判为艺术精益求精,对一些疑难案件、紧急事件常常有着出奇制胜的本领,2004年至今他带领民二庭审结案的1231件案件中,70%都以调解结案。近年来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2001年2月,他被评为全省维军先进个人;2006年2月7日荣立三等功。他所在的业务庭也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及记功单位。
情系审判 全力为民解忧难
民二庭案源少,进占魁同志经常带领干警“下基层,到农村,走访企业”,进行“主动、超前、优先”的服务。走访过程中,进占魁庭长了解到一名姓包的私营企业业主有许多债权难以收回,却因听信传言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进占魁为此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最终使包某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帮包某讨回欠款,在包某立案当天,进庭长就立即下达诉讼保全裁定书,并组织干警当天下午出发,驱车数千里,凌晨两点到达目的山东省茌平县,经过周密策划,第二天就顺利冻结被告存款91万元,被告得悉后纠集六台车辆二十余人拼命追赶,进占魁急中生智带领干警反方向撤离,最终顺利返回灵宝,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办案干警的安全。案件审结后,包某彻底改变了对法院的看法。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进占魁要求全庭干警及时讨论,及时制定方案。为提高案件质量,他在庭内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包质量。做为一庭之长,进占魁在对案件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的同时,十分讲究办案艺术,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2007年5月,为化解一起高速铁路补偿款引起的三方纠纷,他利用节假日时间把三方当事人通知到法院,营造融洽氛围,各个耐心疏导,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调解,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事后,三方当事人共赠一面上书“据律促当事人和解、依法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以表谢意。此事一时间传为美谈,中国法院网、河南法院网、大河网等网络媒体和多家报纸媒体纷纷予以了报道。
胸怀大局 甘做国企护航人
企业破产案件涉及到非常复杂的利益冲突,如果不能妥善发现并处理好矛盾,就会引起群体性、突发性的恶性事件,影响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进占魁深知破产案件的重要性,在审理中严格规范破产程序,积极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做到一手抓破产,一手抓稳定,破产与稳定并重。在一起案件中,破产企业灵宝市化工总厂欠上海市某企业1700万元,上海市某中院将担保人紫金宫大酒店查封,如果进一步采取行动,将严重影响灵宝市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形象,进占魁受命于危难之时,与企业领导远赴上海,顶着烈日酷暑,经过一个周的工作终于取的对方理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此案圆满了结。这一举措使破产企业挽回损失400万元。在审理破产案件中,进占魁坚持依法办案,严格监管破产清算组的清算工作,主导破产财产变现、分配有序进行,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职工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方面作出了优异成绩。市委对此以“保驾护航、排忧解难,市法院民二庭全程为国企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题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改制企业的普遍好评。
克己奉公 廉洁自律树形象
民商事案件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系处理难度大,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向法官施加压力,为了使全庭干警秉公执法,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进占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任长霞、宋鱼水、白洁等同志的先进事迹,认真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真正在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遇到疑难案件,他都要组织全庭人员充分讨论,以最大限度地寻求最公正的处理结果。在办案过程中,他不仅自己做到不吃请,不受礼,不接受当事人财物,不在家接待当事人,也要求干警做到,时刻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据不完全统计,全庭干警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共拒吃请80余人次,拒收礼品财物折合人民币6000余元。他本人也拒收各类价证券3000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