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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恋爱收受彩礼 结婚不成拒绝返还
五旬老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判刑
作者:李国旺  发布时间:2008-01-23 08:12:49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女儿恋爱期间收受他人彩礼,婚姻告吹却拒绝返还。法院判决返还后,魏让森为逃避执行隐匿财产、居住山上,申请执行人因长期拿不到应返还的彩礼金,将火气撒在婚姻介绍人身上有引发了案外案,对魏让森采取两次司法拘留15天后,面对执行人员他依然声称:“钱是有,但就是不还”。2008年元月18日,魏让森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

        恋爱不成引发诉讼 法院判决返还彩礼

  2000年农历2月,阳项牢之子阳小辉经媒人武瑞亮介绍与魏让森之女魏高艳相识,并恋爱。订婚前,经介绍人武瑞亮之手,阳项牢先后给魏让森彩礼钱、物共计4472元后因故婚事未成,阳项牢向魏让森要求返还彩礼未果,引起诉讼。在诉讼中,原告阳项劳称媒人武瑞亮当初在介绍时隐瞒了魏高艳有精神病的真相,并且后来女方不同意结婚,故对方应返还其给付的彩礼;被告魏让森称,接受彩礼是事实,但其女儿在原告家停留期间服毒自杀未遂,并致使其患了精神病,因此拒绝返还彩礼。2002年11月,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魏让森返还阳项牢彩礼款4472元,案件受理费188元,其他诉讼费134元,由魏让森负担。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上山居住逃避执行 固执己见拒不履行

  判决生效后,阳项牢于2003年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多次传唤,魏让森却固执的认为对方致使其女儿患上了精神病,故拒不到庭,致使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

  为了躲避执行,魏让森还一人到灵宝市阳平镇程村西肖村山上长期独自生活,躲避执行人员查找。后经多方调查了解,魏让森收入可观,还在村里为其两个儿子各盖一座小院。2006年4月11日执行人员在西肖村山上找到魏让森,经耐心作思想工作,魏让森拒不执行,法院依法于当日对魏让森实施了司法拘留15日,其后魏让森仍不履行。2006年8月10日,执行人员再一次将魏让森传唤到法院,其仍是拒绝履行,并声称:“我有钱,但就是不给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法院再次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15日。2007年10月魏让森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刑事拘留。

           彩礼不还太恼火 莽汉诱发案外案

  阳项牢因自己的彩礼金长期得不到偿还,大为恼火,认为彩礼金不能偿还都是媒人武瑞亮从中作梗,遂将火气洒在了武瑞亮身上。先是来到武家,要求武瑞亮代为返还彩礼金,在武瑞亮拒绝后将武瑞亮打伤。后来,阳项劳又跑到武家将武瑞亮哥哥的电视机私自搬走。因此,阳项劳分别被武瑞亮和其哥哥告上法庭。由于魏让森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致使,案件节外生枝,引发案外案。

          不还钱触犯刑律 被判刑后悔莫及

2007年10月魏让森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刑事拘留。2008年元月22日,魏让森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 年。法院经审理认为,魏让森长期有正常的经济收入,有履行能力,却故意对抗法院判决,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法院判决得不到执行,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法律尊严,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遂做出以上判决。接到判决的的魏让森老泪纵横,后悔莫及,对笔者说:“当初只是为了怄气拒不还钱,真没想到50多岁了还得坐一回牢,现在后悔啊!”
责任编辑:李国旺